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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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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男子重婚又外遇,兩妻子聯手索賠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8 點擊數:4

婚姻案件律師
(一)案例
三年前,曹先生到廣州打工,認識了當時在酒店工作的白小姐,并很快與之陷入熱戀。白小姐不是傳統意義的好女人,她長得漂亮,身材婀娜,在與冷先生交往的同時,仍與幾位有身價的老板保持親密關系。2008年,曹先生在廣州的事業受到重創,急需一筆資金周轉。按照白小姐的行事作風,她一定會在短的時間內,與“毫無價值”的曹先生分手。但這次,她不但沒這么做,反而拿出多年的積蓄,幫曹先生度過難關。可這幫助并不是無償的,她要求曹先生拿錢前,必須與她登記結婚。為了挽救自己的事業,曹先生同意了,并在當月與其在廣州登記。那時,白小姐并不知道,曹先生在萬里之外的老家,已經與冷女士結婚兩年多了。時光荏苒,轉眼間又是兩年。白小姐和曹先生的婚姻一直維持聚少離多的狀態,敏銳的她意識到,丈夫的世界里可能存在其他女人。于是,再一次應酬后,他翻出了曹先生的手機和錢包,在里面發現了曹冷二人的結婚照片,以及他與另一名女子的親密自拍……至此,她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了,掉進自己挖的陷阱里。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她雇傭私家偵探對曹先生進行調查。這時,她才知道,自己由始至終都是小三,只不過以前是沒名沒分的小三,現在算是嫁進門的“妾”。她憤怒,她不甘,她想要曹先生付出代價,可這時,她除了擁有這段婚姻,已經一無所有。她太了解社會的現實和黑暗,她覺得離婚可以,但必須給自己搞一筆傍身的錢。一番思量后,她決定找冷女士攤牌,向她尋求幫助……之后白小姐找到了冷女士,對冷女士說:“你以為,他就我們兩個女人。你以為,他不在你身邊的時候,都陪著我嗎?我告訴你,除了你我,他還養著其他女人。我來不是為了和你爭男人,我想給你聯手,將他背后的女人的抓出來,我只想在結束這段荒唐的婚姻后,仍能保證生活無憂。”白小姐的話,一字字釘進冷女士的心里。想到丈夫的背叛,她的憤怒轉變為報復的燃料,終同意了白小姐的要求。這次會面后,她一直和白小姐保持聯絡,并在兩個城市對曹先生的行程進行跟蹤。經過半個多月的調查,她們確定了“小三”的位置……拉回思緒,冷女士和白小姐對視一眼。就在剛剛,她們看到曹先生與一名女子相擁走進這家賓館。按照白小姐的計劃,由她大鬧,分散曹先生和“小三”的注意力,而冷女士負責將二人偷情的場面拍下來。然而,冷女士并不打算按照計劃行事,她是要拍下相片,但是不是為了離婚后稀薄的賠償,而是為了將丈夫和“小三”不要臉的行為公布于眾……冷白二人各懷心事,緊隨曹先生走進賓館。
(二)法律評析
本案中,首先,曹先生已經構成了重婚罪。冷女士可以以曹先生存在過錯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在分割財產時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給對方。同時,白小姐和曹先生的婚姻關系屬于無效婚姻,但白小姐作為無過錯的一方,可以索求相應精神賠償。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其次,曹先生雖然構成了重婚罪,冷女士可以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而不應該采取極端的方式。這樣做不僅不能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同時還侵犯了曹先生的隱私權,曹先生是有權利進行索賠的。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三)相關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四十五條:“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0條:“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01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118條:“公民、法人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受到剽竊、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120條:“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