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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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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一方身份造假,能否解除婚姻關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12-18 點擊數:15
八年前,趙女士與名為董某某的男子結婚并進行了婚姻登記。直到前年,董某某因涉嫌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法院判處刑罰。這時的趙女士才知道丈夫真名原來叫李某,假身份是他在八年前在辦假證那里買回來的。辦理假身份證后,李某不僅與趙女士結了婚,還辦理了銀行卡、駕駛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等。今年,趙女士直接向法院起訴了當年為他們倆辦理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達法定婚齡的。由此可以看出夫妻一方身份造假并不屬于婚姻無效的情形。
那能否依法撤銷雙方的婚姻?民法典對可撤銷婚姻也做出了詳細規定。第一種情況是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二種情況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身份造假不屬于兩種之中的任何一種。
婚姻登記程序瑕疵只能通過離婚途徑解決,當偽造身份信息與他人結婚后,提供真實信息一方請求解除婚姻關系時,法院應準予其離婚。
婚姻法中規定的婚姻救濟機制還是比較完善的,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要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武裝自己。婚姻乃人生大事,一定要慎之又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