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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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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夫妻結婚兩年鬧離婚男方討彩禮 法院判決退五千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4 點擊數:39

已經結婚兩年多的夫婦,在進行離婚訴訟時,男方討要聘禮能要回來么?近日,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離婚訴訟中,法官支持了男方的要求,女方需退還5000元聘禮。
【基本案情】
事件中的“男主角”楊某,今年36歲;“女主角”梁某,34歲。2013年1月,兩人在戀愛3個多月之后“閃婚”了。可是因為婚前了解不夠,婚后楊某性格暴躁,經常對梁某實施家暴,而他們夫妻長期分居,感情已破裂,梁某便提出了離婚。
楊某說,婚后他們一直在南寧租房住,他的工作不穩定,收入不高,梁某是嫌棄他賺不了錢、養不了家,所以經常不回家。兩人還因為他找工作等瑣事,多次發生過爭吵,夫妻共同生活時間也很少。2014年11月21日晚,楊某和梁某因為家庭瑣事又發生爭吵,甚至動手打架。之后,梁某便搬離出租房在外另行租房生活,兩人一直分居分炊至今。
楊某表示,婚前自己的家人已和梁某說清家中的經濟狀況,而造成他目前生活困難的狀況,梁某也有責任。之所以會這么說,是因為婚前梁某要求楊某送了2.5萬元禮金,而這筆禮金還是楊某的家人向親戚借錢才湊齊的。于是,楊某認為,離婚的原因是梁某嫌棄他窮。他同意離婚,但前提是梁某必須返還禮金。
【法院判決】
法院認為,梁某和楊某雖然曾租房共同生活,但是由于雙方經常發生爭吵,導致夫妻感情惡化,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少。且由于梁某有固定工作,有較為穩定的收入,楊某無固定工作,收入不穩定,楊某主張婚前給梁某的彩禮是向親戚所借、婚后需償還該債務,因此,婚前給付的彩禮導致其婚后生活困難,應由梁某返還彩禮,合情合理且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但由于梁某收到楊某的彩禮后,開支部分彩禮購買了嫁妝,由此,法院酌定由梁某返還楊某結婚彩禮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