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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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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結婚需要哪些條件?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5-11 點擊數:10
現在的年輕人說結婚就結婚的實在不少,但是締結婚姻真不是說結就能結的。下面就具體談談結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一男一女
首先我國《婚姻法》認可的婚姻必須是一男一女之間締結的婚姻,至少目前來看我國是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所以登記結婚的對象必須為一男一女的異性。
二、符合法定結婚條件
1.一夫一妻。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制,多重婚姻則涉及重婚,將面臨刑事處罰。
2.婚姻自由。我國《婚姻法》實行婚姻自由,明文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3.雙方自愿。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4.符合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三、無禁止情況
根據《婚姻法》第七條的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直系血親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內的親屬。
2.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簡單概括起來,不應當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主要包括:
(1)重癥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癥和躁狂抑郁癥。
(2)重癥智力低下者,即癡呆癥。
(3)處于發病期間的法定傳染病,包括未經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開放性肺結核、麻風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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