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復婚該如何辦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5-19 點擊數:8

一、離婚的外國人在我國申請再婚,須出示離婚證件,按下列情況處理:
1、如果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應同時提供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其原配偶的國籍證明;
2、其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3、其原配偶是外國公民的,或者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申請我國人民法院承認裁定其效力,但必須經該出具離婚證的國家的公證機關公證,并經其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認證和我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或由該國駐華使、領館直接認證。
二、與外國公民離婚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申請再婚的,應按下列情況處理:
1、如果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其離婚證件(調解書或判決書),須申請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2、如果前次婚姻關系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申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但須經其居住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所出具的材料,應附有翻譯成中文的、經核對無誤的文本。
知識總結: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復婚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系。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上一篇復婚的法律規定
下一篇再婚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