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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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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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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起訴繼父討要私生子的撫養權被駁回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20 點擊數:53

摘要:作為親生父親,不僅不認非婚生女兒,而且還上法院起訴撫養孩子達8年之久的繼父不得繼續撫養。最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樣一起民事案件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了生父的起訴。
【主要案情】
1992年剛子和桃紅結婚后,夫婦倆來北京打工,1995年有了一個漂亮的女兒。兩口子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的,沒想到一紙醫療診斷證書差點毀了這個家。
起因就在于女兒翠翠身上。原來,剛子和桃紅生下女兒翠翠后,還想再生二胎,然而桃紅卻一直未孕。2002年1月,剛子到醫院進行檢查,經醫院診斷,剛子終身沒有生育能力。剛子回家即追問妻子,桃紅向丈夫哭訴,自己1994年在某餐廳打工時曾與餐廳老板張某某發生過性關系。桃紅發現自己懷孕后離開了餐廳,并于第二年3月生下女兒翠翠。剛子得知自己視若掌上明珠、養育了8年的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孩子,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餐廳老板張某某支付翠翠的撫育費5萬元;支付精神損失費25000元。
【法院審理】
經鑒定,翠翠的生父確系張某某。中院于2002年12月作出終審判決,確認張某某與剛子之妻桃紅發生兩性關系,并生有一女的事實,認為張某某的行為有違社會公德,給剛子的精神造成嚴重的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張某某對于非婚生女亦應負有不可推卸的撫養義務。終審判決張某某付給剛子非婚生女翠翠的撫育費4萬元,賠償剛子精神撫慰金25000元。
這起案件審理終結后,張某某覺得心有不甘,于2003年向法院遞交訴狀,認為他和剛子是朋友,在其向剛子索要欠款不得之際,突然遭到剛子莫名其妙的“撫育費、精神損害賠償”的起訴,法院的生效判決判令由其“對非婚生女翠翠盡撫養義務”,因此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剛子對翠翠的撫養義務。
中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某是翠翠的生父,應當負擔非婚生女翠翠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剛子是翠翠的繼父,翠翠是受剛子撫養的繼女;繼父與繼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有關規定。張某某起訴要求解除剛子對翠翠的撫養義務,沒有法律依據。遂作出駁回生父張某某訴訟的終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