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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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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涉外婚姻還需擦亮雙眼謹慎對待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24 點擊數:14
涉外婚姻,美麗表象下潛藏著很多不確定因素,其中有些還可能涉及違法犯罪。如何規避其中“人財兩空”的風險,記者11月19日采訪了公安部門以及法律界人士。
婚姻律師分析認為,目前,涉外婚姻糾紛主要可分為三類。“第一類,就是正常的婚戀關系,但因為感情或性格不合產生矛盾,而婚姻自由,既然可以結就可以離,這個不應干涉。”嚴銳告訴記者,除此之外的第二類,是有一些個人或者機構,為了牟取利益,進行跨國的婚姻中介。“一般按照慣例,國內娶妻的男方,會被要求給對方一定的彩禮錢,結果就造成了男方要花很多經濟成本去娶一個媳婦,而在這個過程中,有很大可能會被中介或是介紹人扣下一部分錢。”嚴銳說,但另一方的國外女性,她家里所獲得的利益遠不如男方付出的這么大,這樣的婚姻基礎,本身就不牢靠。嚴銳還向記者展示了一份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加強涉外婚姻介紹管理的通知,其中明文禁止成立涉外婚姻介紹機構,并指出國內婚姻介紹機構和其他任何單位都不得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業務,任何個人也不得采取欺騙手段或者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活動。對已成立的從事或變相從事涉外婚姻介紹的機構,可由民政部門會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聯合進行清查并取締;對在婚姻介紹活動中采取欺騙手段或牟取暴利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者,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沒收非法所得并按規定處以罰款。“還有一種類型,就不是我們正常法律意義上的婚姻了,是指借著婚姻的名義行詐騙之實,牟取非法利益。”嚴銳告訴記者,目前社會上有一些個人和機構,在國外招攬一些女子,借著給國內單身男性婚配為名,將這些女子介紹到國內,雙方根本就沒有任何的了解,也沒有感情基礎,草率結婚。由于國別的限制,這些女子的婚姻狀況,國內很難查詢,有些女子甚至已婚,還有孩子,再到中國來婚配。這種婚姻的目的并不是為了共同生活,而是為了騙取男方的錢財,因此往往結婚后很短的時間內,女方就會找各種理由要求回國離開男方。“這里面也分為兩種情況,有的女方是不知情,屬于自己也被騙;還有一種,女方和中介人根本就是一伙的,屬于共同詐騙。”嚴銳表示,當遇到第二種情況時,男方就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嚴銳還特別提醒,現在有些涉外婚姻還涉及到國外人口被販賣到國內來的情況,而根據我國最新的《刑法》規定,收買被拐賣人口也構成犯罪。
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近年來,像越南等我國周邊經濟欠發達的國家女性在收取了高額彩禮,嫁入中國后不久就組團“出逃”的事情在全國各地都有發生,給一些群眾造成了損失。為了防止此類事件在我市發生,市公安局也采取了多種措施,如對于涉外婚姻中涉及拐賣人口或是利用婚姻進行詐騙的違法行為,一旦發現,將采取果斷措施堅決予以打擊;將現有的外籍人員拉入我市實有人口的管理工作中,并要求各派出所對這類人群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特別是對嫁入我市的這些外籍女性,要求她們將本人的情況、家庭的情況,以及在境外受到的教育、婚配等情況都做了登記,做到了“一人一檔”、“專人管理”。記者從市公安局也了解到,由于我國除了1994年國務院辦公廳的通知外再無一套詳細的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約束,所以公安機關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難度。“沒有完備的法律支撐,造成了我們工作很多措施不能夠到位,此外,由于涉外婚姻涉及的部門比較多,而且源頭管理也不在我們公安機關,所以當涉外婚姻出現矛盾的時候,我們公安機關只能調解,化解矛盾,工作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長陳詠梅表示,公安部門也希望能得到民政、外事、工商等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和支持,共同維護社會的穩定。
采訪中,無論是公安部門還是律師,也提醒廣大市民,婚姻不是兒戲,尤其是對待涉外婚姻要擦亮眼睛,謹慎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