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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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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妙齡女為落戶嫁57歲大叔 男方遇真愛要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2 點擊數:84

80后女子嫁給50后大叔,并非“蘿莉愛上了大叔”,而是為了入廣州戶口與合作建房。3年來兩人各自生活,大叔遇見“真愛”向法院起訴離婚。日前,蘿崗區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約定“結人不結財”
1983年出生的阿玲是江西人,之前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并生育了兩個兒子。后來,阿玲遇到了男友阿勇,并與阿勇未婚同居生育了一個孩子。一家人想落戶廣州,但不符合政策。阿勇在一熟人張羅下找到剛喪偶三年的財叔。財叔答應通過婚姻幫助阿玲入戶。
2011年9月,財叔與阿玲簽署了《婚前協議書》,雙方約定“結人不結財”,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結婚后仍屬各自。還約定,“婚后甲乙雙方家庭的生活費及一切支出均各用各付。”同一日,28歲的阿玲與54歲的財叔在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人民政府登記結婚。
幾天后,財叔與阿玲又簽署了《合作建房合同書》,約定合作建設一幢三層半以上的綜合樓,土地、建筑物及相關一切權利的40%歸財叔,其余歸阿玲。2013年,該綜合樓竣工。
大叔遇“真愛”要離婚
沒想到,財叔很快又遇見了“真愛”。2014年,57歲的財叔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新的對象,決定一起生活。于是,財叔向法院提出離婚。另外,由于阿玲的孩子屬于超生,仍未成功辦理入戶手續。
庭審時,阿玲一直沒有出現,法官打電話詢問,她則說不愿離婚。
法院判準予離婚
蘿崗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婚前、婚后均未共同生活,且年齡相差懸殊。根據雙方簽訂的婚前協議書以及合作建房合同書,一再重申“結人不結財”,兩人對財產的重視程度遠甚于對感情以及日后共同生活的關注。
阿玲雖然在電話中表示不愿離婚,但阿玲自收到法院郵寄的應訴材料后,并未提交答辯意見。綜上,準予兩人離婚。阿玲提起上訴,近日廣州中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