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女被拐賣到安徽,結婚生子近十年后,又在上海登記結婚;上海老公遠涉安徽,牽出過往婚事。昨天,徐匯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重婚案。
王小麗今年35歲,出生在貴州一農民家里。她在案發后交代,自己初中畢業后想外出打工,但母親不同意。于是,她隨一個同學偷偷離家到了浙江。到了當地一戶人家,同學丟下她走了,那戶人家告訴她,她已經被賣了,要給他們家當媳婦。那時,她16歲。
后來,她找機會跑了。回到老家后,王小麗又認識了一個30多歲的男子,男子說他在安徽有親戚,王小麗就隨著男子去了安徽所謂的親戚家,沒想到,這一去就是好幾年。
王小麗說,她到安徽時被帶去的那家姓劉。他們說,花了3000元買她當兒媳婦,不可能讓她想走就走,于是,王小麗每天的生活都有人看著。
后來,她生了個女兒,劉家很不滿意,老公和婆婆整天不是打就是罵。生了第二個女兒之后,劉家對她更加不好,王小麗便趁著在田里干活時偷偷離開了安徽,跑到上海。
王小麗在庭上說,她并不知道自己在安徽時已經登記結婚。在2004年,她通過朋友認識了上海人劉源(化名),不久,他們在徐匯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不過,王小麗并沒有身份證,登記時她用的是假身份證。
結婚后,劉源發現,這位妻子并不像他想的那么簡單。庭后劉源說,王小麗曾說起她被賣到安徽的經歷,還說她有個女兒被淹死了,對于登記結婚一節,她絕口不提。
結婚兩個月,王小麗就離開家不再回來了。兩人的關系斷斷續續持續了兩年。今年年初劉源準備起訴離婚。但是想起王小麗以往的事,劉源非常好奇,就跑到安徽去了解情況。在那位劉姓人家,劉源看到了王小麗的兩個女兒,還知道王小麗已經登記結婚過,他就回來報了案。
劉源說,結婚這幾年,王小麗雖然沒有住在他家里,但卻花了他很多錢,又是看病,又是整容,他還定期往王小麗的老家寄錢。
為此,當王小麗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劉源還提起了民事訴訟,要求王小麗賠償他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昨天庭審后,法官當庭宣判,王小麗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