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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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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法律咨詢】結婚一年半沒辦結婚證彩禮需要退還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03 點擊數:56

【法律咨詢】
葉女士:我與男友是2009年經朋友介紹認識,2010年十月份訂婚,男方支付彩禮一萬七,2012年元月,又支付彩禮一萬一,購買三金支付五千, 因為沒有到法定的結婚年齡,2011年按照農村習俗辦理結婚典禮,但是婚后經常吵架,導致感情破裂,我于2012年五月份正式向其提出解除婚姻關系,但是男方要求退還全部彩禮金額,總共是三萬三。 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半,我該退還嗎,首先三金在男方家里,我沒有要 ,其次一萬一放在男方家里,全部用于婚后的花銷。
【律師解答】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
三金是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給付,具備彩禮的性質 ,應當歸還,直接將三金歸還男方即可; 一萬一用于婚后的共同開銷,女方不應當支付;一萬七應當按照法定的歸還數額進行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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