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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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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可約定個人財產 婚內借款合法有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3 點擊數:85

【法律咨詢】
我與前夫于2009年結婚,2010年生了一個兒子,我工資較高且穩定,老公做生意收入不穩定,我倆都是收入歸各自所有,家里的費用及孩子的費用都是用我的工資,在20011年時,他給我打個借條,借條上寫明,借了8萬元錢,用于日常小孩教育生活費用;在2013年中旬,因他有外遇,我們協議離婚,孩子歸我撫養,他每月支付撫養費;離婚后,我向其討要借款,他說這個借款是夫妻存續期間發生,是無效借條,他不會給我的,我想問一下,他說的對嗎?
【律師解答】
成都離婚沈律師:你前夫應當依法向你償還借款;在我國合同法并未明文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為借款合同的主體,并且婚姻法也明確規定夫妻婚內可以實行財產分別制,可以擁有個人專屬的財產,這就為婚內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你前夫還借款。


